【芹】評論
訴願法 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撤銷訴願訴願法 第2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課予義務訴願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故本題答案為(D)包括怠為處分之課予義務訴願及撤銷訴願
【yamoler Teac】評論
訴願的類型與適用範圍(一) 類型1. 撤★★★...
【三隻貓】評論
依行政訴訟法第4、5條之規定,提起「撤銷訴訟 」或「課予義務訴訟」時,必須先經訴願程序後,才得提起。目前行政訴訟之類型中,「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須經訴願前置程序,始得向行政法院起訴。 至「確認訴訟」、「一般給付訴訟」及「交通裁決事件」於提起行政訴訟前,則無庸先踐行訴願程序,得逕向管轄之行政法院起訴。資料來源:https://pcd.judicial.gov.tw/tw/cp-603-719-2519b-161.html
【nemo(110雙榜,不鎖】評論
訴願種類 訴訟種類撤銷訴願 →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願)-(拒為處分訴願)-- -l l →課與義務訴訟-怠為處分之訴 l -拒絕申請之訴 -怠為處分訴願 ----l 不用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