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有關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有裁量權者,行政法院必須適度尊重,故僅得審查行政機關是否怠惰不行使裁量權(B)行政法院得審查裁量權之行使是否合法(C)行政法院得對行

【評論內容】行政裁量~原則上~行政機關有裁量權(裁量餘地、合義務性裁量),基於權力分立的尊重,司法機關自不得介入審查 例外~行政機關有"裁量瑕疵"時,此時行政權已然違法,司法機關自得介入審查(行訴§4 第二項) ==========================================================另補充 不確定法律概念~原則上~只要是法律問題,司法權即最專業,司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四、選填最適當的單位計量詞(須注意變化)cent   gram       pound【題組】1.There are 100            in a dollar.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三英

【評論內容】刑法 第4條 (隔地犯)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有關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有裁量權者,行政法院必須適度尊重,故僅得審查行政機關是否怠惰不行使裁量權(B)行政法院得審查裁量權之行使是否合法(C)行政法院得對行

【評論內容】行政裁量~原則上~行政機關有裁量權(裁量餘地、合義務性裁量),基於權力分立的尊重,司法機關自不得介入審查

【評論主題】27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何種授權之目的?(A)行政(B)法律(C)法規(D)法令

【評論內容】

§10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評論主題】實務上,關於正犯與幫助犯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為正犯(B)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為正犯(C)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

【評論內容】

簡單記憶法

"自己犯罪之意思"+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正犯

"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正犯

"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幫助犯

【評論主題】甲、乙二人為夫妻,95.7.2甲、丙通姦被乙發現,95.7.7甲、乙離婚,則下列說明何者不正確?(A)乙不願意對甲、丙提起告訴,乙母得代為提起(B)乙於95.7.8對甲、丙提起通姦罪告訴,合法(C)乙

【評論內容】

§234 (專屬告訴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之妨害自由罪,被略誘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刑法第三百十二條之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已死者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告訴。

【評論主題】18 在公開的場合中,甲警察與民眾乙意見不合,甲一氣之下將手上的書與文件丟向乙,但未擲中,試問甲是否犯罪?(A) 甲觸犯公然侮辱罪 (B) 甲觸犯誹謗罪 (C) 甲觸犯殺人罪 (D) 甲無罪

【評論內容】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之

侮辱:這是很抽象的,只要有貶低他人的語言、文字、圖畫、動作...足以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

 

有時作答不要太鑽牛角尖

【評論主題】17 甲很稱讚乙的小孩子丙(18 歲)考上理想中的大學,決定贈與丙新臺幣 50 萬元當學雜費,丙無須負擔任何費用,但乙覺得太貴重而不敢接受,試問該贈與契約是否有效?(A) 只要父母親有一人同意就生效,

【評論內容】

民法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 "或" 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79條:指的是雙務契約

贈與只是單純的單務契約,無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類似民法第104條 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因為代理為無損益之中性行為),這是純獲利益沒錯,大家想太多了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較可能違反宗教自由之精神?(A) 公立中小學懸掛耶穌受難十字架 (B) 民間進行佛教婚禮儀式(C) 個人信仰風水易經 (D) 個人主張無神論

【評論內容】

憲法第13條 之重點有二

1.國家不得訂立國教(因為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國家不得獎勵、支持特定宗教)

2.宗教仍受法律限制(在合理的法律規範內,人民享有信教自由,而非無限制的擴張宗教信仰)

(A)牴觸1.

(B)(C)(D)皆為人民的信仰自由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期間,如有重大理由仍不得伸長或縮短之?(A)裁定期間(B)不變期間(C)法定期間(D)選項皆非

【評論內容】第163條 期間,如有重大理由,得伸長或縮短之。但不變期間,不在此限。  伸長或縮短期間,由法院裁定。但期間係審判長所定者,由審判長裁定。

【評論主題】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得實施勘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得用強制力實施勘驗(B) 實施勘驗之日、時、處所應通知偵查中之辯護人(C) 無急迫情形下,得於夜間逕行進入有人看守之處所實施勘驗(D)

【評論內容】

96年台上字第7335號裁判要旨:我國修正刑事訴訟法,對於檢察官偵查中之勘驗筆錄,並無如日本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三項設有傳聞例外之規定(即此勘驗筆錄,係於「製作人在公判庭以證人身分受詰(訊)問」,且「陳述該筆錄係據實製作」時,例外得作為證據)。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二條之規定,得實施勘驗。檢察官之勘驗筆錄係檢察官針對具體個案所製作,不具備例行性之要件,依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三款規定之立法理由解釋,該等筆錄並非經常處於可受公開檢查狀態之文書,自非該條第一款規定由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亦非屬同條第三款規定在類型上與前述公文書同具有高度信用性及必要性之其他...

【評論主題】下列各組文句中的「而」字,前後意義相同的是:(A)故雖有堯之智,「而」無眾人之助,大功不立/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B)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C)學「而」時習之,不

【評論內容】

(A) 如果 / 卻 (另有學者以為,這句話的「而」字為「之」字之誤。全句應是「君子恥其言之過其行」)(B) 就 / 卻(C) 而且 / 卻(D) 卻 / 卻

【評論主題】【題組】⑶心葉蔓綠絨

【評論內容】

怪了..

為什麼我討論的格式會跑掉(最下面的地方)

不過重點答案應該是ACD

【評論主題】【題組】⑶心葉蔓綠絨

【評論內容】第 5 條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五、偽造貨幣罪。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第 6 條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

【評論主題】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合意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A)當事人得針對任何訴訟案件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B)當事人對於是否有合意管轄之約定發生爭執時,得請求法院通知證人到庭作證(C)案件繫屬於第二審時,

【評論內容】

§24

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以文書證之,只要提出書證已足,毋須人證。

【評論主題】依民事訴訟法親定,審判長得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命當事人具結,若當事人具結而故意為虛偽陳述,足以影響裁判之結果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幾萬元以下之罰鍰?(A)一萬(B)三萬元(C)五萬元(D)十萬元

【評論內容】

§367-1 (當事人訊問)

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訊問當事人。前項情形,審判長得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命當事人具結,並準用第三百十二條第二項、第三百十三條及第三百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367-2 (虛偽陳訴之制裁)

依前條規定具結而故意為虛偽陳述,足以影響裁判之結果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

【評論主題】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其訴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幾分之幾?(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三分之二(D)四分之一

【評論內容】

§83

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前項規定,於當事人撤回上訴或抗告者準用之。

【評論主題】【題組】(2)若在y的右邊補上數字0,則所形成的四位數可表示為何?____

【評論內容】

(A)§156  審判長定期日後,法院書記官應作通知書送達於訴訟關係人。

(B)§160  期間,除法定者外,由法院或審判長酌量情形定之。

§163  期間,如有重大理由,得伸長或縮短之。但不變期間,不在此限。(C)§161  期間之計算,依民法之規定。

(D)§164  遲誤不變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評論主題】【題組】C. 設F1與F2為雙曲線的兩焦點﹐P為Γ上一點﹐使得此三點P, F1, F2構成一等腰三角形﹒則點 P 的可能個數為 17 。

【評論內容】

(A)行政罰法 第7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B)行政罰法 第27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C)行政罰法 第42條 行政機關於裁處前,應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

(D)行政罰法 第25條 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

【評論主題】二、為降低都市熱島效應,屋頂綠化已是各國之推動政策,請說明屋頂綠化應考量那些條件?有那些適用植物材料?(25 分)

【評論內容】

這題要先操作 民法§153 契約

甲←→乙 &  甲←→丙 各為獨立之買賣契約,所以兩個買賣契約皆為成立(這就是所謂之"一物二賣")

 

再操作 民法 債篇 之債務不履行

甲←→乙 買賣契約成立,甲嗣後未將標的物交付於乙,即是債務不履行,張兄已敘述很完整,因此不再贅述

 

最後操作 民法§761 動產物權一經交付即生效力

甲←→丙 買賣契約成立,甲並將標的物交付於丙,因此丙係合法取得動產之物權(毋須向乙主張善意受讓而取得物權)

 

由上述可知

(A)甲&乙、甲&丙 之買賣契約各自獨立,乙僅得向甲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B)同上

(C)因丙係合法取得動產物權,毋須向乙主張善意受讓而取得動產物權

(D)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