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統計:A:80,B:29,C:29,D:675,E:0
難度:非常簡單
【銘】評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第1項: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狀況實施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
【cherry】評論
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相關事項實施查核;前述查核事項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自編口訣:品忠素精身健康(台語:品忠吸精身健康)(好像怪怪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6 條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狀況實施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前項查核之對象、項目、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警察官於任職前,應注意其智力、體能、學識、經驗及領導才能,並考量其對任職之地區、語言、風俗、習慣、民情等適應能力。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相關事項實施查核;前述查核事項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A)身心健康狀況(B)品德(C)素行經歷(D)交友狀況
【我要考上三等!!】評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6 條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狀況實施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口訣:誠品(書店)速建(素健))前項查核之對象、項目、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警察官於任職前,應注意其智力、體能、學識、經驗及領導才能,並考量其對任職之地區、語言、風俗、習慣、民情等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