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紅紅】評論
(A)室內遊戲空間:獨立設置,面積不得小於30平方公尺。(B)將二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置於1樓(C)幼兒園之建築樓層,設於地面層一至3樓
【Meiyen Chen】評論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9條 室內活動室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樓層建築者,其室內活動室之設置,應先使用地面層一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二樓,二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三樓,且不得設置於地下層。 二、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應設置於一樓。 三、應設置二處出入口,直接面向避難層或走廊。 設置於直轄市高人口密度行政區之幼兒園及其分班,其室內活動室設置於一樓至三樓,不受前項第一款使用順序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第 10 條室內活動室之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 二、招收幼兒十六人以上...
【全筱珍】評論
幼兒園及其分班,其為樓層建築者,除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