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小雯幼教師】評論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本補助基準規定如下:一、私立幼兒(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符合規定者,每有一位教師,補助該幼兒(稚)園五千元。二、進用專任幼兒(稚)園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並提供身心障礙幼兒特殊教育服務及個別化教育計畫,符合規定者,每有一位教師,補助該幼兒(稚)園一萬元。三、申請第一款者,以現職專任幼兒(稚)園教師於前一年參加師資培育之大學或主管機關辦理之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研習進修五十四小時,且該園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者為限。四、申請第二款者,以進用專任合格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任職滿一年以上,且該園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者為限。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瓊瓊徐】評論
請問如幼教老師有特教證書,班上有身心障礙兒,這樣是補助5000元或一萬元,因法令第二條是寫一萬元
【陳孟涓】評論
應該是一萬元吧,因為老師已經修畢特教專業知能,不屬於「在職進修」了
【余宛柔】評論
題目並沒有說明該老師已經修畢特教專業知能它只有說 在職進修身心障礙專業知能
【拉拉】評論
法規《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