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評論
(A.B) 藥事法 §64 I中藥販賣業者及中藥製造業者,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售賣或使用管制藥品。(C) 藥事法 §64 II 前半中藥販賣業者及中藥製造業者售賣毒劇性之中藥,非有中醫師簽名、蓋章之處方箋,不得出售。(D) 藥事法 §64 II 後半其購存或出售毒劇性中藥,準用第59條之規定。 藥事法 §59西藥販賣業者及西藥製造業者,購存或售賣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應將藥品名稱、數量,詳列簿冊,以備檢查。管制藥品並應專設櫥櫃加鎖儲藏。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標籤,應載明警語及足以警惕之圖案或顏色。 藥事法 §62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所規定之處方箋、簿冊,均應保存五年。
【Angel Su】評論
一開始想說中藥不是只有毒劇藥 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