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依特殊教育法第四條規定,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除第六款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外,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B)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C)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D)研究能力資賦優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7812
統計:A(88),B(222),C(856),D(2966),E(0)

用户評論

JunJun】評論

之前看過的記憶法:一 起 學 領導 創造 藝術(藝其)

慌綺--我烤上了!!】評論

學藝一其領導創資優

Chun】評論

相關題:(D) 47. 根據我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哪一 項鑑定基準不限於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A)藝術才能(B)創造能力(C)領導能力(D)其他特殊才能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105 年 - 105桃園國小一般 教育綜合測驗A#51932

王怡晴】評論

第 4 條本法所稱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9136&KeyWord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