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清泉】評論
裁判.......是具体(非大法官審查對象)大法官違憲審查......是針對抽象
【林志偉】評論
走在十字路口的大法官釋憲制度吳志光 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民間司改會常執大法官日前針對死刑犯徐自強聲請釋憲案作成了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認定最高法院多則判例因侵犯了刑事被告應受憲法保障的訴訟權而違憲,該號解釋卻因此引起最高法院強烈反彈,最高法院甚至有可能向大法官聲請補充解釋,並在補充解釋作出之前,停止所有類似案件審判。此種審判權以形同「罷審」的嚴厲手段對抗大法官釋憲權,應是我國憲政史上的首例。而吾人以為該號解釋的重要意義,除了就刑事訴訟證據法則所彰顯保障憲法基本人權,以及相關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援引憲法及國際人權法的精神,予以詳盡地闡述,驗證了刑事訴訟法就是實質憲法的理念,就維護人權的觀點應予以...
【伊藤 107初等一般行政上】評論
(A)選項如果改成 審查個案裁判是否違憲,我就會選了耶...(被打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