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甲知悉其仇人乙有中午在家午睡的習慣,某日中午時分乃持槍前往乙家,向乙臥房開槍後即逃逸,乙當時適巧有事外出未返家而逃過一劫,問:甲有無罪責?
(A)案發當時乙不在家中臥房,沒有生命危險,甲不構成犯罪
(B)甲應負故意殺人未遂
(C)甲應負過失殺人罪
(D)甲應負重傷害未遂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932
統計:A(367),B(2497),C(20),D(56),E(0)
用户評論
【油畫大濕】評論
刑法總則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 ↑ ↑ ↑ 甲開槍擊發 殺人罪 沒打中 刑法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
【張一中】評論
刑法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著手實行:開槍不遂:外出未返家而逃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