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法?
(A)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
(B)立法院各委員會邀請行政院所屬官員備詢
(C)立法院以決議免職政務官
(D)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4635
統計:A(63),B(97),C(4429),D(201),E(0)

用户評論

jerry】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tailensue】評論

立法院無法對政務官決議免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