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 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餐飲營業場所未設置座位者,其販賣櫃台、調理、加工及操作位置可混合使用須區 隔
(B)設計廚房洗涤槽之水龍頭高度,應高於水槽滿水位時之高度
(C)辦理外燴辦桌 100 人以上時,業者應自行向所屬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
(D)低溫食品之理貨操作場所溫度,應在15°C 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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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C)辦理外燴辦桌 100 人以上時,業者應自行向所屬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辦理二百人以上餐飲時,應於辦理三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直轄市、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第 27 條外燴業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烹調場所及供應之食物,應避免直接日曬、雨淋或接觸污染源,並應有遮蔽、冷凍(藏)設備或設施。二、烹調器具及餐具應保持乾淨。三、烹調食物時,應符合新鮮、清潔、迅速、加熱及冷藏之原則,並應避免交叉污染。四、辦理二百人以上餐飲時,應於辦理三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直轄市、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O(A)餐飲營業場所未設置座位者,其販賣櫃台、調理、加工及操作位置可混合使用須區 隔O(B)設計廚房洗涤槽之水龍頭高度,應高於水槽滿水位時之高度O(D)低溫食品之理貨操作場所溫度,應在15°C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