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甲是 8 歲小學生,其父給甲零用錢新臺幣 100 元,然其父不喜歡甲用於買遊戲卡,但甲仍用新臺幣10 元向乙書店買遊戲卡。該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4066
統計:A(3227),B(147),C(142),D(353),E(0)

用户評論

sun】評論

民法 第 84 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自己的零用錢愛怎麼使用都可以,所以該買賣契約有效!但是,未滿 7歲 (不含7歲,也就是6歲以下)無行為能力,其意思表示無效!

duke_tea8】評論

這題並不是用民法77條而是84條才對遊戲卡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須所以是自己的財產有處分的權利

林宗佑】評論

活了36年還沒買過生活所必須的游戲卡

Pass】評論

如若其父給甲零用錢時,限定不准買玩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