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cato】評論
民法 第15條之2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贈與),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藍藍的憂憂】評論
輔助宣告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接受餽贈等純接受利益的行為
【楊修為】評論
問一下關於5F說的,5歲之甲,有識別能力時,將乙之車窗打破→(A)甲 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7歲以下的人犯法,若有識別能力還是要負損害賠償而不是法定代理人負責嗎?
【林家弘】評論
無行為能力人在有識別能力下的侵權行為,應該是跟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