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臺北市政府為整頓交通秩序,乃通函各交通執法機關,對於違反規定停車之汽機車,一律裁處法定最高額新臺幣5,000 元罰鍰。本項規定違反下列何項行政法原則?
(A)信賴保護原則
(B)誠信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比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7633
統計:A(28),B(14),C(111),D(4574),E(0)

用户評論

壹貳參】評論

應該要有"範圍", 不同程度不同價錢, 而不是"一律" 最高額.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又稱「衡量性原則」。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但亦有德國學者根據適當性原則,在法學實務上適用性的缺乏,減化為兩個原則的比例原則,並且為了避免混...

Ko Nan】評論

C 不能嗎? 沒有說明清楚

銘甫】評論

C 都說罰5000了,還不夠明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