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某國自 1980 年代即開始實施育嬰假制度,配偶雙方各有三個月互不能轉讓的獨立育嬰假,期間可領八成的薪資。此制度讓雙親共同承擔照顧新生兒的責任,據統計該國夫、妻請領育嬰假的比例分別為 45.6%與 54.5%,相較亞洲國家兩性請育嬰假的比例更為均衡。前文所述最適合用下列那一個概念說明?
(A)玻璃天花板
(B)性別主流化
(C)性別多元化
(D)性別刻板印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沉澱過後繼續努力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 玻璃天花板是指一種性別不平等的現★。...

【用戶】lys36.wordpre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0980331 增訂)就業保險法第 19-2 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040120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 19-2 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

【用戶】lys36.wordpre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1101020 修正)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提升就業保險法之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生活,加強經濟安全,以發給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予以協助,特訂定本要點。四、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十九條之二等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津貼)之被保險人。五、 本補助由勞保局按育嬰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二十計算後,與育嬰津貼合併發給。

【用戶】陳品瑄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性別主流化」是一種策略,也是一種價值,希望所有政府的計畫與法律要具有性別觀點,並在作成決策之前,對男性和女性的可能影響進行分析,以促使政府資源配置確保不同性別.....看完整詳解

【用戶】lys36.wordpre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0980331 增訂)就業保險法第 19-2 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040120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 19-2 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

【用戶】lys36.wordpre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1101020 修正)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提升就業保險法之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生活,加強經濟安全,以發給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予以協助,特訂定本要點。四、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十九條之二等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津貼)之被保險人。五、 本補助由勞保局按育嬰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二十計算後,與育嬰津貼合併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