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根據《家庭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幾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A)一小時
(B)二小時
(C)三小時
(D)四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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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ひとりじゃないよ】評論

教育人員每年參加相關研習(含進修活動)之時數規定如下:1.兒少保護研習:每年至少 1 小時上網研習。2.性平研習、生命教育、家庭教育研習:每學年辦理 2 小時教師研習。3.特殊教育研習:每學年辦理 3 小時。4.輔導教師每年須參加 18 小時輔導知能研習。5.心評教師每年須參加 18 小時輔導知能研習。教學時數規定: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家庭教育法第 12 條)2.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 4 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3.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 4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7 條)

感謝主112應屆上岸!】評論

性平 : 每學年8小時,每學期4小時家庭教育/性侵害防治/環境教育 : 每學年4小時口訣 : 政府希望每年掃除家庭有性侵害的.....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