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i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四、定義 本注意事項所列名詞定義如下:(一)教師:指教師法第三條所稱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二)管教:指教師基於第十點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三)處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不利處置,包括合法妥當以及違法或不當之處置;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參照附表一)。(四)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參照附表一)。
【用戶】Vicky Ch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47&kw=%E5%AD%B8%E7%94%9F%E8%BC%94%E5%B0%8E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四、定義 本注意事項所列名詞定義如下:(一)教師:指教師法第三條所稱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 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二)管教:指教師基於第十點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所 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三)處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 所實施之各種不利處置,包括合法妥當以及違法或不當之處置;違 法之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參照附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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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四、定義 本注意事項所列名詞定義如下:(一)教師:指教師法第三條所稱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二)管教:指教師基於第十點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三)處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不利處置,包括合法妥當以及違法或不當之處置;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參照附表一)。(四)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參照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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