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奇♥羊駝】評論
D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4 條: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 (以下簡稱保障事件)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 審議決定。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FROM:全國法規資料庫
【小太陽】評論
這題的關鍵是在問救濟程序規定在何法律中,...
【游禮安】評論
這裡免鑽石比較 懲戒(司法懲戒) 懲處(行政懲處)法源 公務員懲戒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機關 懲戒法院 服務機關/上級主管 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 申誡.記過.記大過.免職法條 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 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申訴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