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評論
我國對於動物用藥之核准登記及訂定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委會及衛福部依權責辦理,除參酌國際規範之外,另考量國內農牧漁業之需,依國人飲食習慣而訂定規範,以確保國人食用安全。農委會為我國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而衛福部是我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由於題目涉及國人飲食,是由衛生單位會商農業單位訂定相關規定參考:https://www.mohw.gov.tw/cp-4628-552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