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在法規中明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員工不得以婚姻加以歧視。」的是:
(A)兩性平權法
(B)勞動基準法
(C)家庭暴力防治法
(D)就業服務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03864
統計:A(599),B(319),C(8),D(46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台灣無戶籍國民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之情形: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盧天才】評論

「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員工不得以婚姻加以歧視。」  -------  就業服務法。

曾顯智】評論

就業服務法不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