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嫩嫩】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165條 (第六章 行政指導)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不具強制力
【Richco(五等已上榜,】評論
行程法 165 行政指導,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事實行為
【Howard Wu】評論
行政契約在行政程序法§13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