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俞】評論
最佳解......留置送達的觀念錯很大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住居所無人(居住)=寄存送達住居所不明=公示送達不特定人=公告送達
【110年,終於高考上榜。水】評論
摘自網路 生活法律 :2.補充送達如果應該送到的地址,本人不在。但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像是大樓管理員等人在時,可以把文書交給這些人,來送達。當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收到,送達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