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某甲因案通緝在逃,其戶籍雖未遷移,但住居所無人居住,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機關對某甲應如何送達行政文書才發生送達效力?
(A)留置送達
(B)寄存送達
(C)依職權逕為公示送達
(D)囑託警察代為送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9819
統計:A(239),B(1164),C(1067),D(9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職務協助、行政程序法-送達的種類

用户評論

張立俞】評論

最佳解......留置送達的觀念錯很大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住居所無人(居住)=寄存送達住居所不明=公示送達不特定人=公告送達

110年,終於高考上榜。水】評論

摘自網路 生活法律 :2.補充送達如果應該送到的地址,本人不在。但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像是大樓管理員等人在時,可以把文書交給這些人,來送達。當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收到,送達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