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於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土地所有權人願意參與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者,應如何處理?
(A)廢止徵收
(B)撤銷徵收
(C)更正徵收
(D)塗銷徵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381
統計:A(28),B(173),C(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貞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

【用戶】Lin_400AndM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49 條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 ,不在此限。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一、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 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三、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