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關於土地徵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徵用之目的,為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或因應防汛緊急需要
(B)徵用土地,其每年之補償費,依徵用公告期滿第 15 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
(C)徵用土地之使用補償費,應自徵用公告期滿之次日起算
(D)徵用土地之使用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 15 日內一次發給所有權人、地上權、典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永佃權或耕作權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3422
統計:A(8),B(28),C(185),D(42),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貞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58 條國家因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得徵用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用期間逾三年,或二次以上徵用,期間合計逾三年者,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用前,以書面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依前項規定請求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者,不得再依第九條規定申請收回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第二章規定,於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時,準用之。但因情況緊急,如遲延使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公共利益有受重大危害之虞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先行使用該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使用補償費,並於公告期滿後十五...

【用戶】JiaY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C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使用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