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持有期間在 1 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須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其稅率為?
(A)百分之三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
統計:A(2),B(24),C(166),D(8),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貞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7 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但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用戶】滿分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385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六條之一(停徵銷售房屋、土地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期日)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訂定銷售契約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