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關於軍人權利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現役軍人須超出黨派以外,不得擔任政黨職務
(B)現役軍人得兼任文官
(C)依據憲法規定,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管轄權
(D)軍事審判之冤獄不適用冤獄賠償法,係基於軍事與司法審判程序功能、目的不同所為之合理差別待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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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來互相打氣RRRRRRR(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現役軍人須超出黨派以外,不得擔任政黨職務~~國防法第 6 條 (B) 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第 140 條 (C) 依據憲法規定,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意旨係在保障.....看完整詳解

【用戶】許刢夏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624 號軍事審判的冤獄不賠償,違背平等原則。解釋文: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立法機關制定冤獄賠償法,對於人民犯罪案件,經國家實施刑事程序,符合該法第一條所定要件者,賦予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受損害之人民,向國家請求賠償之權利。凡自由、權利遭受同等損害者,應受平等之保障,始符憲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冤獄賠償法第一條規定,就國家對犯罪案件實施刑事程序致人民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遭受損害而得請求國家賠償者,依立法者明示之適用範圍及立法計畫,僅限於司法機關依刑事訴訟法令受理案件所致上開自由、權利受損害之人民,未包括軍事機關依軍事審判法令受理案件所致該等自由、權利受同等損害之人民,...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國法法第6條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現役軍人,不得為下列行為︰一、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二、迫使現役軍人加入政黨、政治團體或參與、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三、於軍事機關內部建立組織以推展黨務、宣傳政見或其他政治性活動。現役軍人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國防部依法處理之

【用戶】許刢夏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624 號軍事審判的冤獄不賠償,違背平等原則。解釋文: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立法機關制定冤獄賠償法,對於人民犯罪案件,經國家實施刑事程序,符合該法第一條所定要件者,賦予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受損害之人民,向國家請求賠償之權利。凡自由、權利遭受同等損害者,應受平等之保障,始符憲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冤獄賠償法第一條規定,就國家對犯罪案件實施刑事程序致人民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遭受損害而得請求國家賠償者,依立法者明示之適用範圍及立法計畫,僅限於司法機關依刑事訴訟法令受理案件所致上開自由、權利受損害之人民,未包括軍事機關依軍事審判法令受理案件所致該等自由、權利受同等損害之人民,...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國法法第6條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現役軍人,不得為下列行為︰一、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二、迫使現役軍人加入政黨、政治團體或參與、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三、於軍事機關內部建立組織以推展黨務、宣傳政見或其他政治性活動。現役軍人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國防部依法處理之

【用戶】來互相打氣RRRRRRR(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現役軍人須超出黨派以外,不得擔任政黨職務~~國防法第 6 條 (B) 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第 140 條 (C) 依據憲法規定,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意旨係在保障.....看完整詳解

【用戶】許刢夏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624 號軍事審判的冤獄不賠償,違背平等原則。解釋文: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立法機關制定冤獄賠償法,對於人民犯罪案件,經國家實施刑事程序,符合該法第一條所定要件者,賦予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受損害之人民,向國家請求賠償之權利。凡自由、權利遭受同等損害者,應受平等之保障,始符憲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冤獄賠償法第一條規定,就國家對犯罪案件實施刑事程序致人民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遭受損害而得請求國家賠償者,依立法者明示之適用範圍及立法計畫,僅限於司法機關依刑事訴訟法令受理案件所致上開自由、權利受損害之人民,未包括軍事機關依軍事審判法令受理案件所致該等自由、權利受同等損害之人民,...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國法法第6條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現役軍人,不得為下列行為︰一、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二、迫使現役軍人加入政黨、政治團體或參與、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三、於軍事機關內部建立組織以推展黨務、宣傳政見或其他政治性活動。現役軍人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國防部依法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