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白白】評論
教師專業自主權部分應該也可用教師法,但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只能用教育基本法或國民教育法。兩者都能用的就是教育基本法啦!請看清題意。
【Katz】評論
弦斷楓 因為你所講的法條與題目不相符,所以當然不會是教師法啊
【鄒幾倫】評論
教育基本法 第 8 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