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s】評論
教育基本法 第 11 條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五年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協助
【曾顯智】評論
未來五年
【jacky13021302】評論
請問106年是第幾年呢?
【Queenine】評論
回8F 每一年都會再提出接下來五年的,所以沒有所謂的106年是第幾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