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蒼】評論
(A)個人愚見:乙嗣經判決確定有罪,其意...
【李筱夢】評論
104台抗602裁 證人之具結證言權經有罪判決不得主張刑訴熱門爭點_傳聞法則重點四傳聞例外與拒絕證言權之關係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njnGWZPeJE
【奉尚弼】評論
(A) 乙恐因陳述而受有「偽證罪」追訴、處罰,自得拒絕證言完全在考這個實務見解。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2956 號刑事判決證人恐 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固為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八十一條所明定。惟此項拒絕證言權,旨在保障證人不 自證己罪之權利,避免證人在偽證處罰之負擔下,必須據實陳述 而為不利於己之證言,致陷於窘境。因之,證人之陳述如無使自 己受有刑事追訴或處罰之危險,即無上開規定適用餘地,自不得 拒絕證言,亦無須告知得拒絕證言。至若因證人之陳述而有受「 偽證罪」之追訴、處罰者,則非拒絕證言之正當理由,蓋以任何 人不得以犯罪為手段而主張權利,乃屬當然之理。(C)丁年僅 14 歲,其所為證言乃無...
【Claire】評論
103台上2956:共同正犯,如未涉及自身如何犯罪之部分,自不因該案以證人身份作證據陳述,客觀上有被揭露其犯罪事實之危險,故審理作證時,不得拒絕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