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執行身心障礙服務之從業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保護服務之需求者需進行責任通報,下列何者不是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規定之法定通報人員?
(A)村(里)長
(B)村(里)幹事
(C)醫事人員
(D)社會工作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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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法規名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第 76 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村(里)長及其他任何人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前二項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或接獲第一項及第二項通報後,應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團體進行訪視、調查,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並應於受理案件後四日內提出調查報告。調查時得請求警政、醫院及其他相關單位協助。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通報流程及後續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