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