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評論
參閱釋字603節錄部分解釋文: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
【Zong Yang Pan】評論
4F我是用邏輯來看,A除了女性之外,也要參考爸爸意見
【Richard Luo】評論
關於A我是想,懷孕到某個時間點,法律好像有規定不能墮胎?但沒想到A原來這句話是對的,女性有一般行為自由
【Emily Yang】評論
(A)是屬懷孕者的一般行為自由,與隱私權無關
【灰影】評論
(A)決定是否終止懷孕之權利從這邊可以看出是指當事人對自身行為的決定權,所以與隱私權無關
【cwf1234567】評論
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B)(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C)。惟憲法對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並非絕對,國家得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