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有赴立法院各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大學教授
(B)檢察官
(C)參謀總長
(D)監察院院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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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Д༎ຶ`)╯】評論

釋字461參謀總長原則.....看完整詳解

Tiff】評論

釋字第461號解釋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所為制度性之設計。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國防部部長質詢之。至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無上開條文之適用。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

高考人事-兼職考生狂刷題】評論

J461解釋摘要:1.★★★★★★★(...

kbumii】評論

J461國防部長→立★★★★ ★★★★★★→...

Aggie】評論

我怎麼記得參謀總長只能質詢不能備詢。。因為嚴嚴實實甚至是十時食材材擦擦擦擦擦擦擦擦颯颯颯颯所以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