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法上公開審理、言詞審理及直接審理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言詞辯論,應由訴訟代理人以言詞聲明當事人與關係人人數,以及相關證據資料為其程序之開始
(B)當事人應就訴訟關係,為事實上之陳述,其訴訟代理人應就訴訟關係,為法律上之陳述。兩者相異者, 以訴訟代理人之陳述為準
(C)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
(D)原告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被告之營業秘密者,僅得由法院以職權逕行裁定為審理不公開與判 決不公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jessica】評論
補充b選項,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2條,應改為以當事人的陳述為準第 72 條訴訟代理人事實上之陳述,經到場之當事人本人即時撤銷或更正者,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