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嵐曦
【年級】
【評論內容】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第1款:一、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3項:第1項第1款所稱證明,指下列各款文件之一:一、戶籍謄本。二、國民身分證。 三、戶口名簿。 四、護照。 五、國籍證明書。 六、華僑登記證。 七、華僑身分證明書。 八、父母一方具有我國國籍證明及本人出生證明。 九、其他經內政部認定之證明文件。
【用戶】錄取 樺 J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國籍法施行細則n【公布日期】106.06.08 第12條 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指下列各款文件之一: 一、戶籍資料。 二、國民身分證。 三、護照。 四、國籍證明書。 五、華僑登記證。 六、華僑身分證明書。但不包括檢附華裔證明文件向僑務委員會申請核發者。 七、父母一方具有我國國籍證明及本人出生證明。 八、歸化國籍許可證書。 nnnnnnnnnnnnnnnnnnnnnn 九、其他經內政部認定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