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啟瑞】評論
特殊教育法(103.06.18)
【秋(教育)】評論
沒有(D)這個組織
【Krystal Cheng】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s920319】評論
特殊教育法(103.6.18)第 45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得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代表參與。第 46 條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1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