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鄉土教育是臺灣地區非常獨特的一項多元文化教育課題,試分析鄉土教育的意涵及其與多元文化主義的相關性,並論述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7391
統計:A(57),B(131),C(1412),D(1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反訴

用户評論

【用戶】劉煥明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百六十條(反訴之限制)  反訴之標的,如專屬他法院管轄,或與本訴之標的及其防禦方法不相牽連者,不得提起。   反訴,非與本訴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提起。   當事人意圖延滯訴訟而提起反訴者,法院得駁回之。 第二百六十四條(反訴之撤回)  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不須得原告之同意。第二百六十三條(訴之撤回效力)  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  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第七十七條之十五(反訴之裁判費)*立法理由  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的相同者,反訴不另徵收裁判費。  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項、第五百三十一條第二項所為之聲明,不徵收裁判費。  訴之變更或追加,其變更或追加後訴訟標的之價額超過原訴訟標的之價額者,就其超過部分補徵裁判費。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77-15條 (反訴之裁判費)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的相同者,反訴不另徵收裁判費。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項、第五百三十一條第二項所為之聲明,不徵收裁判費。訴之變更或追加,其變更或追加後訴訟標的之價額超過原訴訟標的之價額者,就其超過部分補徵裁判費。民事訴訟法 第 77-15 條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四編親屬 第1010條 (分別財產制之原因-法院應夫妻一方之聲請而為宣告)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民事判例裁判字號:69年台抗字第3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