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urok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第10條:發布警察命令,中央由內政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A) 內政部(B) 行政院(C) 警政署(D) 行政院
【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警察法施行細則10本法第九條所稱依法行使職權之警察,為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其職權行使如左:一、發布警察命令,中央由內政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內政部發布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30873491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B)警械使用條例第 1 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依本條例使用警械;使用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徽或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前項警械,包含警棍、警刀、槍械及其他器械;其種類,由內政部定之。(C)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警政署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第1點內政部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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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第10條:發布警察命令,中央由內政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A) 內政部(B) 行政院(C) 警政署(D)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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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警察法施行細則10本法第九條所稱依法行使職權之警察,為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其職權行使如左:一、發布警察命令,中央由內政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內政部發布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30873491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B)警械使用條例第 1 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依本條例使用警械;使用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徽或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前項警械,包含警棍、警刀、槍械及其他器械;其種類,由內政部定之。(C)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警政署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第1點內政部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