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授權乙簽發一紙面額新臺幣 50 萬元之本票,然乙代理簽發時卻僅於票據上簽自己之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只要甲承認乙為其代理人,乙即不負票據責任
(B)乙須自負發票人之責任
(C)甲與乙須連帶負發票人責任
(D)甲因並未簽名,乙並非發票人,故兩人均不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評論

第 9 條 代理人未載明為本人代理之旨...

沖司律】評論

票據9代理人未載為本人代理 自負票據責任

摩埃】評論

甲授權乙簽發一紙面額新臺幣 50 萬元之本票,然乙代理簽發時卻僅於票據上簽自己之名。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本題考票據法之代理人責任答案選(B) 乙須自負發票人之責任補充1.基本原則:簽名者負責2.有權代理,未載明其為代理人,簽名的代理人負責3.無權代理:無權代理人簽別人的名,無權代理人自己負責4.越權代理:代理人逾越權限部分,應自負票據責任票據法第9條(隱名代理)﹝1﹞代理人未載明為本人代理之旨而簽名於票據者,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第10條(無代理權與越權代理)﹝1﹞無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簽名於票據者,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2﹞代理人逾越權限時,就其權限外之部分,亦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