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en Sha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5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依規定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但供下列 那項事業所需者,不在此限? (A)社會福利事業 (B)

【評論內容】

3-1 條需用土地人興辦公益事業,應按事業性質及實際需要,勘選適當用地及範圍,並應儘量避免耕地及優先使用無使用計畫之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對於經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劃設或變更後,依法得予徵收或區段徵收之農業用地,於劃設或變更時,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需用土地人勘選用地內之農業用地,免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者,於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先徵得直轄市或縣(市)農業主管機關同意。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但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8 甲於臺北之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有一土地,於 111 年欲申請興建農舍。其使用應合於下列那一項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A)臺北市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B)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規

【評論內容】[第 23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230&flno=23)國土保育地區以外之其他國土功能分區,如有符合國土保育地區之劃設原則者,除應依據各該國土功能分區之使用原則進行管制外,並應按其資源、生態、景觀或災害特性及程度,予以禁止或限制使用。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使用地類別編定、變更、規模、可建築用地及其強度、應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條件、程序、免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禁止或限制使用及其他應遵行之土地使用管制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屬實施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者,仍依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及其相關法規實施管制。

【評論主題】18 甲於臺北之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有一土地,於 111 年欲申請興建農舍。其使用應合於下列那一項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A)臺北市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B)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規

【評論內容】[第 23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230&flno=23)國土保育地區以外之其他國土功能分區,如有符合國土保育地區之劃設原則者,除應依據各該國土功能分區之使用原則進行管制外,並應按其資源、生態、景觀或災害特性及程度,予以禁止或限制使用。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使用地類別編定、變更、規模、可建築用地及其強度、應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條件、程序、免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禁止或限制使用及其他應遵行之土地使用管制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屬實施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者,仍依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及其相關法規實施管制。

【評論主題】31. 16 歲之甲與家人同遊花東時拾獲璞玉一塊,返國後被珠寶商乙所盜,乙請師傅琢玉拋光後成為名貴玉器,乙又以高價出售並交付予惡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向乙請求璞玉之價額 (B)惡意之乙

【評論內容】[第 814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14)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第 816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16)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評論主題】31. 16 歲之甲與家人同遊花東時拾獲璞玉一塊,返國後被珠寶商乙所盜,乙請師傅琢玉拋光後成為名貴玉器,乙又以高價出售並交付予惡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向乙請求璞玉之價額 (B)惡意之乙

【評論內容】[第 814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14)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第 816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16)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評論主題】31. 16 歲之甲與家人同遊花東時拾獲璞玉一塊,返國後被珠寶商乙所盜,乙請師傅琢玉拋光後成為名貴玉器,乙又以高價出售並交付予惡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向乙請求璞玉之價額 (B)惡意之乙

【評論內容】[第 814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14)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第 816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16)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評論主題】29.下列何者為雙務契約?(A)買賣契約 (B)使用借貸契約 (C)贈與契約 (D)租賃契約

【評論內容】第464 條(使用借貸之定義)*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名詞解釋△使用借貸當事人之一方以物無償貸與他方使用,而他方於使用後返還該物之契約。△單務契約由於使用借貸為要物契約,標的物交付後契約,始告成立,是以交付標的物並非貸與人之給付義務,使用借貸契約,僅以借用人一方負有返還義務,貸與人雖有容忍使用之義務,惟與借用人之返還義務並無對價關係,是以,本契約為單務契約。

【評論主題】因債務人所為無償行為害及債權時,債權人應如何行使撤銷權?(A)通知債務人即生效力(B)通知債務人所為無償行為之相對人即生效力(C)須向法院聲請,由法院決定(D)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該撤

【評論內容】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民法第245條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評論主題】19. 子瑜榮獲歌唱選秀比賽冠軍,頒給她的獎牌最適合刻上哪句賀辭?(A)含英咀華 (B)高山流水 (C)燕燕于飛 (D)鸞鳳和鳴

【評論內容】

含英咀華 意思-品味文章的要旨,咀嚼辭藻的華美「高山流水」原形容樂曲的高妙,出自於《列子.湯問》裡的一段故事:春秋時楚國的伯牙善於彈琴,每回彈琴時,好友鍾子期都能聽出他琴音裡要表達的心意。有一回他在彈琴時,想要展現的是高山的壯闊,鍾子期聽了後說:「彈得真好!像泰山般高聳。」又有一次想表達盛大的流水,鍾子期就說:「嗯!這琴聲有如江河般地壯闊。」每次不論彈什麼,鍾子期都能聽出伯牙想藉由琴聲表達的意念,伯牙十分感動。鍾子期死後,伯牙認為此生再也沒有人能這樣懂得他的音樂了,於是將琴摔壞,終生不再彈琴。伯牙與鍾子期的故事流傳後世甚廣,因此「知音」一詞就用來比喻知心的朋友。而文中「志在登高山」、「志在流水」二語,就被濃縮成「高山流水」,用來形容樂曲的高妙,後來也因這段故事,而用它來比喻知音。

【評論主題】19. It was a haunted house. As he stepped into the building, he heard somefrightening sounds and sta

【評論內容】shiver 哆嗦 shiver with cold —凛

【評論主題】12. 「將在外,主令有所不受,以便國家。」(司馬遷《史記·信陵君列傳》)強調為將者應具備的首要特質是:(A)能判斷(B)善執行(C)有擔當(D)獲權力

【評論內容】“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意思是指將領遠征在外可以應急作戰,(勝敗乃一瞬間之事,戰機不可失)不必事先請戰或等待君主的命令再戰(如再請命,怕是貽誤戰機)。現代引申義為在職場中,由於特殊情況或突發狀況,員工先自行應變處理善後,事後再請示彙報的情形。出自《孫子兵法·九變篇》。

【評論主題】14 Tablets and e-readers face _______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A) through (B) though (C) tough (D)

【評論內容】face through—面临face tough competition

【評論主題】11 無因管理之法律性質為何?(A)法律行為 (B)準法律行為 (C)事實行為 (D)自然事件

【評論內容】所以,無因管理不以管理人與本人的雙方意思表示為要素,它不是法律行為,而只能是事實行為。

【評論主題】10 甲男與乙女係夫妻,因感情不睦,遂合意離婚,已立書面並有二人之證人簽名後,乙拒絕辦理離婚登記,其效力如何?(A)婚姻關係消滅 (B)婚姻關係仍存在(C)甲可起訴請求乙協同辦理離婚登記 (D)婚姻關

【評論內容】按最高法院75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兩願離婚,須具備書面,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及辦理離婚戶籍登記三項要件,始生效力,為修正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所特別規定。當事人兩願離婚,祇訂立離婚書面及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而因一方拒不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其離婚契約尚未有效成立,他方自無提起請求協同辦理離婚戶籍登記之訴之法律依據。」,故夫妻雙方雖作成書面離婚協議並經二位證人簽名,惟一方不配合他方共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契約尚未成立,他方尚不得請求對方共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此際,夫妻之一方只能催促他方辦理登記,並不能以訴訟的方式強制。若他方仍置之不理,則只能循對簿公堂之方式,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要符合民法1052之情形。來源:https://www.rclaw.com.tw/post-50-870

【評論主題】44 依土地稅法第 37 條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幾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

【評論內容】

第 37 條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評論主題】40.有關分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所謂分包,係指非轉包而將契約的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B)政府採購法允許得標廠商就其工程為分包(C)分包廠商就得標廠商所為之採購,應與得標廠商連帶負責(D

【評論內容】第67 條 (分包及責任)I 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II 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III 前項情形,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36.有關機關辦理採購得不訂定底價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訂定底價確有困難的特殊或複雜案件 (B)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C)公告金額以下之採購 (D)機關若不訂定底價,應於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

【評論內容】第47 條 (得不訂底價情形)I 機關辦理下列採購,得不訂底價。但應於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決標條件與原則:一、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案件。二、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三、小額採購。II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採購,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III 小額採購之金額,在中央由主管機關定之;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但均不得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地方未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44. 甲收養A後再與乙結婚,A於成年後與B結婚,則B與乙之親屬關係為何?(A)直系血親 (B)直系姻親 (C)旁系姻親 (D)無親屬關係

【評論內容】第 970 條 (姻親之親系及親等)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種權利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A)地上權、典權、農育權 (B)留置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C)地上權、典權、不動產役權 (D)典權、留置權、農育權

【評論內容】第 882 條 (權利抵押權)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21. 甲對乙有新台幣60萬元貨款債權,今將該債權讓與丙,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內容】(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可以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準物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主題】15.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於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 者,其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A) 3日(B) 4日(C) 5日(D) 7日

【評論內容】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一項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3日公告金額以上不得少於7日。

【評論主題】16.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下列何者非屬政府採購法第22條可採限制性招標的標的? (A)專利權(B)藝術品(C)研究發展事項(D)獨家製造品

【評論內容】第20條(選擇性招標)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選擇性招標:   一、經常性採購。

【評論主題】16. 政府採購之申訴,招標機關至遲應自收受廠商異議之次日起幾日內為適當之處理?(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評論內容】第2 條 I 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爭議屬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處理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其屬中央機關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申訴。II 廠商對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期限不為處理者,無論該事件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處理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申訴會申訴。III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未設申訴會而委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廠商得向主管機關所設申訴會申訴。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5 申請人依國土計畫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使用許可不得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分類 (B)填海造地案件限於城鄉發展地區申請 (C)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應於審議後辦理公開展

【評論內容】國土計畫法 第24條於符合第二十一條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使用原則下,從事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之土地使用,應由申請人檢具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書圖文件申請使用許可;其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之土地使用,其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使用許可不得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且填海造地案件限於城鄉發展地區申請,並符合海岸及海域之規劃。第一項使用許可之申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或海洋資源地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外,其餘申請使用許可範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但申請使用範圍跨二個直轄市、縣(市)行政區以上、興辦前條第五項國防、重...

【評論主題】6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其法律性質為:(A)意思表示(B)意思通知 (C)觀念通知(D)要約引誘

【評論內容】第154 條 (要約之拘束力、要約引誘)I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II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要約引誘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45. 關於婚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B)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不得向他方請求返還因婚約所為之贈與物(C)婚約不得強迫履行(D)雙方得以合意解除婚約

【評論內容】第979-1 條 (贈與物之返還)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第979-2 條 (贈與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44. 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財產制,育有丙、丁二子,甲因病過世,留有財產900萬元,其中婚後財產600萬元,乙無任何財產,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繼承自甲死亡時開始 (B)遺產分割後,丁可分得

【評論內容】第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剩餘財產之分配、除外規定及請求權行使之時效)I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II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III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IV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本題婚後財產 乙平均分配 300(甲600,乙0)剩下600 乙(配偶)丙丁 (第一順位)平均分配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間接占有人?(A)出質人(B)地上權人(C)承租人(D)受寄人

【評論內容】

所以寄託人才是間接占有

【評論主題】甲、乙、丙共有土地1筆,每人各有三分之一,後經協議分割,由甲、乙各取得一半之土地,丙則由乙為價金補償,下列關於共有之敘述,何者正確?(A)丙就該價金補償請求權,於乙因分割所取得之土地上享有法定抵押權(

【評論內容】A選項:法定抵押權只適用裁判分割.不適用協議分割(民法第824-1條第4項)B選項:協議分割不動產,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民法第758條第1項)

【評論主題】甲積欠丙債務,為避免其A屋被強制執行,與乙約定假裝做成買賣,並移轉所有權。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得以意思表示撤銷其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B)丙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C)買賣契約

【評論內容】第87 條 (虛偽意思表示)I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II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21. 甲對乙有新台幣60萬元貨款債權,今將該債權讓與丙,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內容】(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可以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準物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主題】15.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於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 者,其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A) 3日(B) 4日(C) 5日(D) 7日

【評論內容】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一項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3日公告金額以上不得少於7日。

【評論主題】21. 甲對乙有新台幣60萬元貨款債權,今將該債權讓與丙,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內容】(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可以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準物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主題】15.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於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 者,其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A) 3日(B) 4日(C) 5日(D) 7日

【評論內容】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一項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3日公告金額以上不得少於7日。

【評論主題】44. 甲收養A後再與乙結婚,A於成年後與B結婚,則B與乙之親屬關係為何?(A)直系血親 (B)直系姻親 (C)旁系姻親 (D)無親屬關係

【評論內容】第 970 條 (姻親之親系及親等)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種權利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A)地上權、典權、農育權 (B)留置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C)地上權、典權、不動產役權 (D)典權、留置權、農育權

【評論內容】第 882 條 (權利抵押權)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21. 甲對乙有新台幣60萬元貨款債權,今將該債權讓與丙,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內容】(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可以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準物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主題】15.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於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 者,其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A) 3日(B) 4日(C) 5日(D) 7日

【評論內容】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一項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3日公告金額以上不得少於7日。

【評論主題】16.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下列何者非屬政府採購法第22條可採限制性招標的標的? (A)專利權(B)藝術品(C)研究發展事項(D)獨家製造品

【評論內容】第20條(選擇性招標)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選擇性招標:   一、經常性採購。   二、投標文件審查,須費時長久始能完成者。   三、廠商準備投標需高額費用者。   四、廠商資格條件複雜者。   五、研究發展事項。22條第5項是研究發展性質

【評論主題】目前台鐵之鐵路列車係屬何者路權型式行駛?(A)A型路權(B)B型路權(C)C型路權(D)D型路權

【評論內容】

出什麼爛東西 整天搞這種有的沒的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間接占有人?(A)出質人(B)地上權人(C)承租人(D)受寄人

【評論內容】

所以寄託人才是間接占有

【評論主題】45. 關於婚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B)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不得向他方請求返還因婚約所為之贈與物(C)婚約不得強迫履行(D)雙方得以合意解除婚約

【評論內容】第979-1 條 (贈與物之返還)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第979-2 條 (贈與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評論主題】44. 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財產制,育有丙、丁二子,甲因病過世,留有財產900萬元,其中婚後財產600萬元,乙無任何財產,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繼承自甲死亡時開始 (B)遺產分割後,丁可分得

【評論內容】第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剩餘財產之分配、除外規定及請求權行使之時效)I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II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III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IV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本題婚後財產 乙平均分配 300(甲600,乙0)剩下600 乙(配偶)丙丁 (第一順位)平均分配

【評論主題】9 政府對香菸課徵「健康捐」,對香菸市場造成的影響可能為下列何者? (A) (B) (C) (D)

【評論內容】

價格因素就是點移動,價格以外因素就是線移動,左移右移,就看當時是增加或減少就行了。

【評論主題】9 政府對香菸課徵「健康捐」,對香菸市場造成的影響可能為下列何者? (A) (B) (C) (D)

【評論內容】

價格因素就是點移動,價格以外因素就是線移動,左移右移,就看當時是增加或減少就行了。

【評論主題】9 政府對香菸課徵「健康捐」,對香菸市場造成的影響可能為下列何者?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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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因素就是點移動,價格以外因素就是線移動,左移右移,就看當時是增加或減少就行了。

【評論主題】目前台鐵之鐵路列車係屬何者路權型式行駛?(A)A型路權(B)B型路權(C)C型路權(D)D型路權

【評論內容】

出什麼爛東西 整天搞這種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