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甲在乙地上有抵押權,雙方並約定屆時乙不清償所擔保之債務,抵押物即歸甲所有。依民法規定,此一約定之效力應為:
(A)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B)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C)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D)非經登記,不得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1901
統計:A(23),B(33),C(4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J&C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 第 838 條

【用戶】zzzzz1111165

【年級】

【評論內容】題目是問抵押權不是地上權...873-1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關於抵押權之設定,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轉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民法第873條之1第1項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