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情形,何者非屬得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之情事?
(A)對執行名義不服
(B)對執行命令不服
(C)對執行方法不服
(D)認為執行違反其應遵守之程序或有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1519
統計:A(2511),B(707),C(273),D(8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義務行為人之處置、聽證程序

用户評論

Js Huang】評論

第9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Wei-Ren Ding】評論

非......

Yulia】評論

對執行命令不服    有沒有人可以舉例??

鄭曲依】評論

命令方法程序或其他

sih-han You】評論

對執行命令不服    有沒有人可以舉例??

林芸竹】評論

先有執行名義,再有執行行為(行政執行法第9條的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