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如何請求救濟?
(A)提起申訴及再申訴
(B)提起復審
(C)提起訴願
(D)聲請仲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9155
統計:A(2624),B(73),C(94),D(3),E(0)

用户評論

嚴嘉慶】評論

公保法77

松岡洋子】評論

竟自己加看成「不」得....TxT|||

香牛牛】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共104條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第77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