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評論
刑訴第76條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一 、無一定之住、居所者。二 、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三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四 、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 76 條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口訣:摀住便逃 【參考】關於拘提的五件事:拘提、逕行拘提、緊急拘提、通緝拘提、執行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