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essica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補償性正義意指人類有先天條件與後天能力的不平等,為了維護「分配性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必須對於那些享有較少資源的劣勢個人或團體,進行補償或補助,以使其在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狀況下,能與別人公平競爭。 為了維持分配性的正義,有下列三種主要的分配模式:一是功績主義的模式(meritarian mode),強調資源的分配應該給予擁有某些特質的人,擁有特質愈多,所得資源分配就愈多。二是平等主義的模式(equalitarian mode),認為所有的人都應該享受到平等的分配,或至少有平等的機會獲得資源。三是仁慈的模式(benevolent mode),認為人與人間真正的平等,並不是只要作到表面上的平等分配或是僅給予平等的機會即可,而是要對那些特別有需要的人,給予額外的分配,也就是主張對那些原先就處於不平等狀況的人們一些補償,根據每個人的個別差異來求實質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