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b.chiu】評論
公布姓名或照片等影響名譽之處分--行政罰法§43II影響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故不需聽證
【yoyo】評論
A)行政罰法第43條B)行政罰法第42條第1項第1款C)行政罰法第44條D)行政罰法第27條
【Ennis Jang】評論
所謂行政罰,係指行政機關為達成行政上之特定目的,係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所加之裁罰規定,其裁罰方式,概以剝奪或限制人民權利方式為之。 依行政罰法第1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行政罰法行政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