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關鍵字=「特定」道路「禁止」通行=公物之「變更」,故此公告為「對物之一般處分」,非行政命令,本題應選(A)。(B)自公告日發生效力=行政程序法 §110 第 2 項︰「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C)得不記明理由=行政程序法 §97 第 1 項 第 四 款︰「書面之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四、一般處分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D)不服者,得提起行政爭訟=一般處分也是一種行政處分,處分相對人如認為其違法而不服,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訴願 & 行政訴訟)。
【conscious_old】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