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第三人撤銷之訴之原告適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前訴訟程序之原告
(B)前訴訟程序之被告
(C)前訴訟程序之參加人
(D)未參加前訴訟而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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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རྣམ་རྒྱལ།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D)507-1: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非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以兩造為共同被告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起撤銷之訴,請求撤銷對其不利部分之判決。但應循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者,不在此限。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507條之1(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要件)﹝1﹞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非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以兩造為共同被告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起撤銷之訴,請求撤銷對其不利部分之判決。但應循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