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企業員工訓練的種類及其內容為何?典型的新進人員訓練應該包含那些內容?目前臺灣一般中小企業都缺乏職前訓練的現象,而直接將所招募到的員工派至工作職位上,進行所謂的在職訓練,對這種作法你覺得適當嗎?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5787
統計:A(169),B(1851),C(58),D(1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免訴判決、【免訴判決】 & 【不受理判決】

用户評論

【用戶】Dong Dong Li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應諭知免訴判決:已確定,已完成,已大赦,已廢止。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被告死亡應諭知免訴判決 X(C)對被告無審判權者應諭知免訴判決 X(D)告訴乃論之罪,告訴已逾告訴期間者應諭知免訴判決 X刑事訴訟法 第303條 (不受理判決)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252條 (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六、被告死亡者。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八、行為不罰者。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十、犯罪嫌疑不足者。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一章公訴 第一節偵查 相關法條

【用戶】柯震冬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免費卻大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