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ngchi Lee】評論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由鄉 (鎮、市、區) 公所處一百元以下
【秋(教育)】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天以上,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應通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輔導其復學;其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因為3天,所以乘以3!
【施谷歌】評論
罰鍰之計算,依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 」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金額之貨幣單位為圓、銀元或元者,以新臺幣元之三倍折算之。」,故一百元罰鍰換算成新台幣為三百元整。
【Joyce(多虧阿我10】評論
最佳解中提到的罰鍰乘以三,原因應該是9F的老師說的才對...
【不想準備複試Q】評論
補充一下今年台北的雖然我覺得答案不太對
【陳文心】評論
回12F點進去該份試卷的該題,已有老師們解答B選項的錯誤:當學生有中輟情況發生,是由學務處生教組去通報。